研究生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考查,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为做好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复试工作办法。
一、组织工作
成立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各硕士生导师为成员,统筹协调我院复试工作。
管理与经济学院2017年MPAcc复试名单
序号 | 准考证号 专业 姓名 总分 | |
1 | 104087125300065 会计 陈 微225 | |
2 | 104087125300007 会计 陈续铭205 | |
3 | 104087125300045 会计 冯羽洁223 | |
4 | 104087125300022 会计 何雅佳187 | |
5 | 104087125300029 会计 黄颖君209 | |
6 | 104087125300013 会计 江明娟205 | |
7 | 104087125300069 会计 刘宏伟210 | |
8 | 104087125300005 会计 刘 赟189 | |
9 | 104087125300048 会计 罗佳静186 | |
10 | 104087125300025 会计 欧阳芳201 | |
11 | 104087125300071 会计 戎泽斌190 | |
12 | 104087125300038 会计 汤璐祎205 | |
13 | 104087125300064 会计 万 靖215 | |
14 | 104087125300015 会计 万子博187 | |
15 | 104087125300011 会计 王笑梅211 | |
16 | 104087125300059 会计 王新洲223 | |
17 | 104087125300066 会计 王永祯194 | |
18 | 104087125300031 会计 吴启予189 | |
19 | 104087125300057 会计 吴素君193 | |
20 | 104087125300051 会计 吴谊东202 | |
21 | 104087125300044 会计 吴紫薇218 | |
22 | 104087125300018 会计 夏瑞琦184 | |
23 | 104087125300063 会计 谢 勇187 | |
24 | 104087125300040 会计 叶 简217 | |
25 | 104087125300021 会计 于雪倩185 | |
26 | 104087125300054 会计 余文晴204 | |
27 | 104087125300061 会计 张翎子219 | |
28 | 104087125300019 会计 章雨虹197 | |
29 | 104087125300017 会计 赵思梦194 | |
30 | 104087125300049 会计 赵 钰221 | |
31 | 104087125300067 会计 朱广冰219 | |
32 | 104087125300058 会计 朱 晖190 | |
33 | 104087125300047 会计 朱江莹194 |
二、复试录取原则
1、在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申报专项骨干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对外语复试成绩、专业复试成绩、加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外语复试成绩(均以百分计算)不符合要求是指:外语复试成绩比初试成绩低15分以上(含15分)且低于当年国家初试外语划线成绩;或外语复试成绩低于国家初试外语划线成绩的90%(小数点四舍五入)。
专业复试成绩不符合要求是指:政治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专业复试成绩低于60分;加试成绩不符合要求是指加试成绩低于60分;面试成绩不符合要求是指: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对定向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录取条件不变。定向和委托培养的录取考生及委托培养单位必须与招生单位签定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三、会计专业硕士(MPAcc)复试安排
3月28日(周二)全天 | 湘湖校区研究生楼一楼报到 |
3月29日(周三)上午 | 体检 |
3月29日(周三)下午2:00——5:00 | 专业笔试 |
3月30日(周四)上午8:30——11:00 | 英语复试 |
3月30日(周四)下午2:00——3:00 | 政治复试 |
3月30日(周四)下午3:00——6:00 | 同等学力加试 |
3月31日(周五)全天 | 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
四、复试办法
1、参加复试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包括初试、复试成绩,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参加复试科目考试外,还须加试课程。
2、会计专业硕士(MPACC)具体计算办法为:
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2×40%(采用百分制)
复试总成绩=专业复试成绩×100%+外语复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
五、面试程序与办法
1、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内容
(1)考生对学习经历及未来学习计划及打算进行陈述;
(2)考生抽答与专业相关问题。
3、面试成绩由复试小组综合评定,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的原则评定。
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定于3月28日-31日进行,请符合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来校参加复试,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资格
满足国家A类地区划线要求及我校具体要求(135100 艺术 343及以上 、085237工业设计工程319分及以上、125300会计184分及以上)的一志愿考生,或由我校在研招网上发了复试通知的调剂生都具备复试资格。
我校士兵计划总分划线24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一志愿考生总分划线245。
二、复试需携带材料
材料类\机电类\信息\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复试方案由院系自行安排。
三、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注意事项:
1、 有加分项目的,请考生考前自行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考试后提出加分政策的,一律无效。
2、 加试人员名单
3、 报到时请注意查看研究生楼一楼信息窗中所有与复试有关的内容(如专业复试、专业面试和专业加试等内容)。复试完毕后请随时关注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信息栏中新的通知。
4、 在确定被拟录取后,考生把盖好章的调档案函送档案所在处调档案;考生未被拟录取,调档案函无效。把档案在7月10日前寄送到研招办,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本校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在湘湖校区创业学院)。
5、在确定被拟录取后,委托培养的考生须填好委托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合同书,所在单位改确认后于7月10日前交我校研究生院,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6、调剂生在复试完毕后请保持电话畅通。一旦被景德镇陶瓷大学在中国研招网上拟录取,调剂生需在8小时内到中国研招网的调剂系统上确定接受拟录取,否则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学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缺额按综合成绩高低替补。
7、景德镇考生直接到研究生院领取录取通知书、外地考生研招办按网报邮寄地址用快递的形式邮寄录取通知书(6月中旬),请仔细核对已填写的通讯地址,并注意接收。
8、所有考生报到时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证明材料,或3月29日早晨空腹7:50后到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报陶院研究生复试即可)。
9、考生自行下载《专业面试情况表》填好打印一份,面试时备好。
10、温馨提示: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收费培训活动,请考生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附:1. 一志愿复试名单
2. 专业面试情况表
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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