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定于2016年4月8日开始华东交通大学2016年会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工作办法及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办法
复试工作是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促进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人才选拔机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办法。
1. 复试工作的基本原则
①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会计专门人才的选拔规律,科学制定成绩评定标准,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②坚持公平公正。做到程序透明、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③坚持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2. 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①成立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成立复试小组,成员包括学院领导、会计专业硕士生导师、专业学位研究生秘书等,负责具体实施面试和专业能力等项目的考察。
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本单位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各复试科目的具体考察内容、考察方式、评分标准、考试程序等,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并组织开展复试的各项工作。
3. 复试工作具体实施程序
①确定参加复试资格条件与考生名单
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
②命制复试试题
制订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并选派教师命制试题。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考核试题。
③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
复试前应严格核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
?二、复试具体安排
1. 复试资格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会计硕士、总分180分(含)以上且单科过国家一区线的考生。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MPAcc项目中心会在近期通过电话(0791-87045059)个别通知。逾期不到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经济管理学院2016年会计硕士复试名单(以A-Z排序) | |||||
序号 | 姓名 | 序号 | 姓名 | 序号 | 姓名 |
1 | 曾毅漫 | 32 | 黄媛媛 | 63 | 文萃 |
2 | 曾雨露 | 33 | 焦艺蕾 | 64 | 吴虑 |
3 | 常静霞 | 34 | 赖梦云 | 65 | 吴昧 |
4 | 陈敏 | 35 | 李高洁 | 66 | 谢青 |
5 | 陈绍玮 | 36 | 李洋 | 67 | 徐丽淑 |
6 | 陈思雨 | 37 | 廖燕灵 | 68 | 徐美青 |
7 | 陈天宇 | 38 | 林轩 | 69 | 徐雅兰 |
8 | 陈燕 | 39 | 刘菲 | 70 | 徐妍 |
9 | 陈奕名 | 40 | 刘静 | 71 | 阎虹 |
10 | 程文烽 | 41 | 刘青 | 72 | 杨晨凝 |
11 | 邓俪珠 | 42 | 刘蓉 | 73 | 杨宇婷 |
12 | 丁仕琳 | 43 | 罗婧 | 74 | 殷小慧 |
13 | 段培鸽 | 44 | 罗梦婕 | 75 | 殷瑶玫 |
14 | 方菲洁 | 45 | 吕冰 | 76 | 于洋 |
15 | 符蓉 | 46 | 马嫣 | 77 | 余程成 |
16 | 付鹦鹉 | 47 | 聂燕群 | 78 | 俞罡 |
17 | 傅京 | 48 | 欧阳珍 | 79 | 翟国敏 |
18 | 官瑾 | 49 | 欧阳智柱 | 80 | 张丽 |
19 | 韩敬薇 | 50 | 秦杨 | 81 | 张沛然 |
20 | 郝素慧 | 51 | 邱卉 | 82 | 张志家 |
21 | 何璐 | 52 | 任倩 | 83 | 郑心柔 |
22 | 何泽麒 | 53 | 芮娟 | 84 | 郑毅 |
23 | 贺志雄 | 54 | 佘家强 | 85 | 郑泽宇 |
24 | 洪欢 | 55 | 沈园 | 86 | 周丽君 |
25 | 洪强 | 56 | 谭蕴如 | 87 | 周楠 |
26 | 侯伸 | 57 | 王丹 | 88 | 周文奇 |
27 | 胡敬 | 58 | 王弘鉴 | 89 | 周璇煦平 |
28 | 胡心怡 | 59 | 王琪 | 90 | 朱丽特 |
29 | 扈文迪 | 60 | 王乾 | 91 | 左睿琦 |
30 | 黄良芳 | 61 | 王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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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黄诗明 | 62 | 魏晨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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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方法。
3. 详细日程安排:
2016年4月8日(星期五)
7:00~9:00 在南区医院门口领取体检表,体检(请不要错过7:30--8:30空腹抽血化验);
9:00~10:30 到北区(经管学院31-905)交体检表、资格审查;
? 11:00~12:30 政治课笔试(经管学院 31-322 ,31-324);
14:00~16:00 专业课1笔试(经管学院 31-215,31-217);
16:10~18:10 专业课2笔试(经管学院 31-215,31-217)
2016年4月9日(星期六)
8:00 英语测试(经管学院5楼31-503,505,507),交叉进行专业综合面试(经管学院8楼31-801,803,805)
2016年4月11日(星期一)
9:00 公布复试综合成绩、排名、录取结果(经管学院31-634)
4. 所需携带的材料
①应届生:准考证、学生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盖好考生所在学校政审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照3张。
②往届生: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盖好考生所在单位或街道政审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照3张。
5. 复试内容及形式:
? 资格审查:复试期间严格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成绩证明、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等进行资格审查。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取消乙肝项目检查,继续保留ALT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由研究生院和校医院负责,凡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专业笔试2门:主要为专业课测试,目的为深入了解考生对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掌握程度(闭卷,不能携带手机进考场)
? 专业综合面试:目的是为了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了解考生的思维能力、反应速度、治学态度、专业技能、个人志趣与特点,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全程录像)
? 英语测试:本部分以考察考生理解真实性英语语言表达为宗旨,给出不同主题由考生围绕所选主题自由发挥,并回答考官提问。测试内容选自日常对话、电话录音、广播新闻、简短讲座等;包括听力与口语内容。
? 政治测试:考查对当前国家时事的了解,判断及分析能力(开卷,不能携带手机进考场)
6. 复试费用
每名学生收取复试费260元(包括体检费)。复试期间,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7. 联络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于老师 黄老师 联系电话:0791-87045059
请准时参加复试并相互转告!预祝各位考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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