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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地区 | 2019年MPAcc院校招生简章

时间: 2018-09-03 21:36 作者:MPAcc考研网 来源:未知

招生简章

 

 

 

对于广大考研的同学们来说,会计专硕MPAcc院校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可以说决定着大家努力的方向。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读懂、读透、利用好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才能为考研成功奠定基础。以下是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的“MPAcc招生院校黑龙江地区201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希望对2019考研的同学们有所帮助。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一、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要求及相关安排,自2017年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录取的研究生从学习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及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只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


二、招生学科与招生计划

       招生学科目录按全日制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分别公布。具体招生学科详见各院(系)招生学科目录,我校2019年招收单独考试的学科为:085233航天工程、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0851建筑学硕士、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招生计划请暂时以2018年硕士招生简章公布计划为参考,最终招生计划将在国家相关文件下达后另行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行,考生可在各大书店购买查阅。我校自命题初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可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末。初试成绩预计于2019年3月初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和我校研招网公布。

2.复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初试成绩满足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资格基本线由我校自主划定,预计于2019年3月上旬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时间预计为2019年3月下旬。复试一般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具体要求以各院(系)确定的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可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具体科目由相关院(系)确定。

3.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不具有报考资格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资格审查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具体认证办法可在网上查询。


四、 关于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毕业后颁发与校本部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关两个校区的详细介绍可在网上查阅。深圳校区和威海校区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校本部相关学科按照“分开报名、统一考试”的原则进行。

 

 
 

黑龙江科技大学

 
 

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科技大学坐落在素有东方莫斯科之称的冰城夏都——哈尔滨市,位于风景秀丽的松花江畔,依江而建。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是国家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唯 一一所高校,是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立高校,是黑龙江“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的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省级特色学科项目和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高校,是一所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法学、文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47年,在7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践行“厚德博学、强吾兴邦”的校训,铸就了“自强不息、创业创新”的办学精神,培养出了10万余名优秀人才,为区域经济和我国煤炭工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被誉为“煤炭工业的脊梁”。

 

二、初试

(一)初试时间

  以《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初试时间为准(预计8月末至9月初公布)。

(二)初试科目

  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我校其它学科专业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确定,复试前见我校通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除外),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三)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招生计划

       2019年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30人,其中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8年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计划招收5人。(注:以上人数为计划数,最终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五、学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按学习年限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按学习年限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11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金融、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7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金融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11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


六、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设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以资助鼓励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学金(不含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学金设置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5000元/生,二等奖学金2000元/生。

1.一等奖学金:凡推免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和“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被我校正常录取的考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2.二等奖学金:除“本条1”以外的其他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

(二)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鼓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每学年评审一次。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人选。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设置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奖励比例占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占25%,奖励标准为90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占40%,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

(三)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对新入学研究生,其入学考试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加权平均前三名者(数学按百分制折算),可申请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同时,兼顾其复试成绩和在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一次性发放。

(四)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档案未调转到学校或档案主要材料不全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按6000元/生/年发放。

(五)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设有“三助”(助管、助研、助教)岗位,根据工作量不同给予相应标准的津贴。

(注:有关奖、助学金政策详细内容,以学校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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