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为主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准确执行复试录取政策,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性选拔的原则,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与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审核有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学校的复试及录取工作,由研究生学院负责整体组织,由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三、一志愿复试及调剂分数线要求
(1)2022年我校各招生专业考生进入复试及接收调剂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相应学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标准执行(不包括会计硕士专业)。
(2)会计硕士专业考生进入复试及接收非全日制调剂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00分,外语≥50分,总分≥194分。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及接收调剂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相应学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标准执行,单科不低于A类地区《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10分。
四、调剂要求
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按教育部规定,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参加调剂考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原则上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7)其他要求按《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有关要求执行。
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我校发出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考生须在4小时内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复试或录取资格。我校将根据调剂工作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调剂轮次及具体安排,并对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相关信息(含每一轮次调剂系统开放和关闭时间)提前在招生单位网站公布。(调剂专业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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