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对于广大考研的同学们来说,会计专硕MPAcc院校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可以说决定着大家努力的方向。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读懂、读透、利用好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才能为考研成功奠定基础。今天又更新了MPAcc相关院校的招生简章,快来一起看看~
浙江财经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富有开拓精神和学习能力,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通晓国际规则与地方经验,兼备较强政策分析及执行能力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
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初试
(一)初试时间由教育部规定。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地点:由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确定。
(四)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复试
(一)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我校确定,近三年我校复试分数线如下:
(二)为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择优录取,我校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办法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2019年复试公告为准。
(三)复试环节各专业均需笔试一门专业课(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统考考生(MPA、MBA联考除外),在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五、收费及奖助政策
(一)收费政策
学校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开辟“绿色通道”,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允许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二)奖助政策
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奖助主要内容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
1. 国家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
2. 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校根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MBA、MPA、MPAcc等非全日制专业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办法由所在学院另行制定并报学校备案。
(1)新生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学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条件如下:
(2)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表现来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如下:
3. 专项奖学金:
(1)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的具体名称、奖励额度、评审办法等由设奖单位和我校协商决定,费用由设奖单位承担。学校鼓励各学院积极争取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设立院级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2)励学奖励计划
主要用于奖励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在学科及创新创业竞赛、学位论文评选中获奖,考取博士研究生及赴国(境)外访学等情况,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励学奖励计划管理办法》。
4. 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按照基本学制年限发放。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年6000元,按照10个月,600元/月发放。
5.“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是指研究生通过校内兼职工作获得的岗位酬金,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助学金。
助教、助研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导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由导师根据其教学、科研需求设置。硕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助学金500元/月,一学期4个月计发。
助管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各职能部门、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学生辅导员主要担任学院辅导员辅助工作,工作岗位设置由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学院协商确定。助管、学生辅导员助学金全部由学校承担,其中助管助学金根据18元/小时的标准,于每学期末按实际工作时间一次性计发,原则上一学期不超过120小时;学生辅导员助学金按600元/月,一年12个月计发,辅导员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不超过20个小时。
6. 助学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办理方式等以国家政策和主办银行的要求为准。学校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7. 困难补助:
研究生困难补助包括特别困难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特别困难补助每学年审定一次,分为两个等级,补助标准为一等2000元/人,二等1500元/人。临时困难补助单次不超过5000元/人。
8. 研究生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福州大学
一、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预计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300名(含推荐免试生),预计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500名(含推荐免试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00名。
福州大学目前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向所有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定为8000元/生每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根据专业学位类别和录取类别的不同执行不同的学费标准,详见当年度招生简章。
二、奖助体系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正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如下(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1、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年6000元。
2、优秀新生奖学金:所有推免生以及统考生中“985” 高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均直接享受特等奖学金12000元;其他统考生以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为主要依据,在本专业前20%的可申请一等奖学金8000元,在本专业前35%的可申请二等奖学金6000元。
3、优秀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立特、一、二、三等奖:特等奖12000 元、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5000元、三等奖学金3000元;全程评两次,分别为中期、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70%左右的全8制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得。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5、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6、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研究生在学期间或毕业后两年内,以福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经审核认定,可获得4000元--30万元不等的奖金。
7、学校还设立了“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 “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等奖项,鼓励支持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多出高水平成果。
8、此外,优秀的硕士生若获得硕博连读、提前攻博资格,在博士入学时,可直接享受优秀博士新生特等奖学金15000元。
重庆工商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拟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9年学校拟招生1000人(含推免生)左右,其中学术型研究生350人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650人左右。
特别提示:本招生简章公布的拟招生计划(包括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推免生招生计划)仅作为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
三、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8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通知。
2.初试科目
第一天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第一天下午:外国语
第二天上午:业务课一
第二天下午:业务课二
艺术设计(专业代码:135108)专业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4小时,其余各专业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12月中旬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5.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二)复试
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学历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 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1.复试合格分数线: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和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各专业、方向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参加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2.复试时间:2019年3月下旬—4月上旬。
3.复试内容:复试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将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复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将在教育部规定基础上适当扩大复试差额。
5.加试: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可以不加试)。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前与学校研招办联系,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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