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培养方式分为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计划
教育部预计在2019年2-3月份正式下达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我校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拟招生人数是参考2018年实际录取人数暂定的,未全部拟定各专业招收的推免硕士生人数,仅供参考。正式录取时,因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或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可能产生变动,各学院、专业的招生人数将结合变动情况与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具体招生学科及专业学位领域可查看我校《济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体育硕士研究生、工程硕士(软件工程)研究生学制为2年,其他类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为5-6年。
五、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同等学力人员还应该符合下列要求:
(1)所学专业和报考专业原则上须相同或相近;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5门以上主干课程(不包括公共课),且成绩合格(需出具由自考、函授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3)同等学力考生在现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以确认报考资格,未经确认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后果自负;
(4)同等学力考生初试通过后,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本科专业课程。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不招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请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试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考生(不含推免生)携带下述“现场确认须知”中所要求的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另行发布。
3.现场确认须知
(1)所有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须有本学期有效注册信息);
往届生须持毕业证书原件;
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3)网上报名编号;
(4)现场确认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并现场采集数码照片;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考生需携带报考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8)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其他说明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经统考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还须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应届毕业生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入学者,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七、初试
1.准考证打印
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
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国家统一阅卷后,初试成绩将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学校不再发送考生成绩通知单,需要者(如调剂考生)可在查询成绩时直接打印,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盖章确认。
八、复试录取
1.根据招生进程安排复试时间,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体检、外语听力、专业综合(笔试或实践能力测试,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面试(含外语口语)。
2.综合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排序录取。复试人员名单和(拟)录取人员名单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
4.复试结束后,外校、外地和往届考生直接领取人事档案调档函,到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调档的目的是政审,政审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且档案退回原单位。
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其他问题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和奖助学金以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将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另行发布。
(二)各学科(领域)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各专业(领域)招生人数是预计人数,具体人数视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而定,在录取过程中还要根据各专业报名和考试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三)体检
通过初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体检,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鉴于医学专业的特殊性,肝功能异常、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不宜报考医学与生命学院各医学类专业。
(四)关于户口和人事档案问题
1.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
2.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户口(按山东省公安厅文件执行)、组织等关系转入我校。户口迁移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具体要求将在入学须知中作详细说明。
(五)命题
1.以下考试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2)、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8);
2.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其它考试科目均由学校自行命题。
(六)导师选择
考生复试合格并确认待录取后即选导师,施行师生双向选择制。
十一、特别说明
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南辛庄西路336号 邮编:250022
电话:(0531)82765949、89736151 传真:(0531)82765949
E-mail:yzb@uj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