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2.学费学制:全日制学制2.5年,学费为10000元/年;非全日制学制2.5年,学费全程8万元3.招生人数:全日制36人,非全日制43人4.复试科目:会计学综合及政治理论5.复试参考教材:会计学综合(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专业英语题目各占一定比例):
①《中级财务会计》,赵敏主编,郭德贵、张爱珠副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9年;②《财务管理》,杨忠智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9年;
③《审计》,邓川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四版;
加试参考书目:
①《财务管理》,杨忠智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9年;②《审计》,邓川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四版。
复试
(一)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我校确定,近三年我校复试分数线如下:
年度 | 复试分数线 |
2017年 | 社会保障372分,城市管理342分,会计学349分,会计硕士180分,金融学342分,金融硕士349分,其他国家A类线。 |
2018年 | 税务359分,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学院)356分,资产评估356分,会计学361分,会计硕士170分,民商法学356分,经济法学316分,其他国家A类线。 |
2019年 | 税务381分,资产评估368分,会计学371分,会计硕士175分,审计硕士233分,金融学359分,金融硕士355分,区域经济学348分,国际贸易学358分,法学理论334分,经济法学365分,英语笔译361分,管制经济学365分,其他国家A类线。 |
(二)为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择优录取,我校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办法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2020年复试公告为准。
(三)复试环节各专业均需笔试一门专业课(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统考考生(MPA、MBA联考除外),在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八、体格检查
考生根据复试的通知,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九、录取
根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十、收费及奖助政策
(一)收费政策
学习方式 | 专业类别 | 收费标准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 8000元/年 |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10000元/年 | |
非全日制 | MBA(工商管理硕士) | 全程收费8.5万元(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
MPA(公共管理硕士) | 全程收费5.6万元 | |
MPAcc(会计硕士) | 全程收费8万元 |
学校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开辟“绿色通道”,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允许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二)奖助政策
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奖助主要内容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
1. 国家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
2. 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校根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MBA、MPA、MPAcc等非全日制专业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办法由所在学院另行制定并报学校备案。
(1)新生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学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条件如下:
等级 | 标准(元/年) | 奖励条件 |
一等奖 | 12000 | 免试推荐研究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于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不含上述高校独立学院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总分50分以上(含),单科最低分超过相应分数线10分以上(含),录取总成绩排名本专业前三的考生。 |
二等奖 | 8000 | 其他考生。 |
(2)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表现来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如下:
等级 | 标准(元/年) | 比例(%) |
一等奖 | 12000 | 20 |
二等奖 | 8000 | 30 |
三等奖 | 6000 | 50 |
3. 专项奖学金
(1)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的具体名称、奖励额度、评审办法等由设奖单位和我校协商决定,费用由设奖单位承担。学校鼓励各学院积极争取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设立院级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2)励学奖励计划
主要用于奖励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在学科及创新创业竞赛、学位论文评选中获奖,考取博士研究生及赴国(境)外访学等情况,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励学奖励计划管理办法》。
4. 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按照基本学制年限发放。补助标准为:每年6000元,按照10个月,600元/月发放。
5.“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是指研究生通过校内兼职工作获得的岗位酬金,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助学金。
助教、助研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导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由导师根据其教学、科研需求设置。硕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助学金按500元/月,一学期4个月计发。
助管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各职能部门、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学生辅导员主要担任学院辅导员辅助工作,工作岗位设置由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学院协商确定。其中,助管助学金根据18元/小时的标准,于每学期末按实际工作时间一次性计发,原则上一学期不超过120小时;学生辅导员助学金按600元/月,一年12个月计发,辅导员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不超过20个小时。
6. 助学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办理方式等以国家政策和主办银行的要求为准。学校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7. 困难补助
研究生困难补助包括特别困难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特别困难补助每学年审定一次,分为两个等级,补助标准为一等2000元/人,二等1500元/人。临时困难补助单次不超过5000元/人。
8. 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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