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单科和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
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
7.调剂生应符合调入学院规定的具体调剂细则和要求。
(二)调剂生挑选原则
需要调剂生的学院须严格依照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并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一志愿报考专业、本科学习专业、科研创新成果以及综合素质等情况选定调剂考生。
各学院调剂细则和具体缺额,请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调剂复试工作安排。
(三)调剂时间和安排
我校调剂工作将在教育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
https://yz.chsi.com.cn/yztj/)
正式开通后启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及时登录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相关学院网站,查询调剂要求、调剂缺额以及调剂复试安排等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和参加调剂复试。